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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注] 【公示】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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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防城港
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国道G359线与越州大道交汇路段上新增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取证及查处。

具体点位公示如下:

640.png


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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