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购房安置学位政策的通告
为满足广大群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到县城学校读书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浦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浦北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缴纳契税后,购房者子女在2025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需求的,可以在购房所在地段学区学校提交新生入学报名材料,学区学校按类别在满足学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购房并入住人员随迁子女学位需求后,仍有学位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入学就读;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的,按调配性生源以调剂方式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学校就读。现将县城部分房地产项目房源信息、优惠政策、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附后,欢迎广大群众咨询选购! 附件:1.商业贷款政策及公积金贷款政策 2.购房安排学位房源信息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8日附件1商业贷款政策及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商业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二、公积金贷款政策(一)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二)缴存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缴存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三)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新购买、建造住房和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全面推行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住房办理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2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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