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类别
学校负责调查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如下类别调查:
A 类: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援鄂抗疫医疗队员等优待群体人员子女。
B 类:原住居民子女:(祖辈在此地居住且户口簿住址与独立产权房产证登记地址及登记时间一致的住户)。
C 类:购(建)房户子女:有独立产权房产证,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以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示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
D 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调查材料
1. 适龄儿童家长2023年5月8日至12日期间,自行到浦北县第一小学值班室领取“浦北县城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简称“摸底调查登记表”),填写好相关信息。
3.材料装订顺序:
A 类:①摸底调查登记表,②户口簿复印件1份(首页和学龄儿童当页),③本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B 类:①摸底调查登记表,②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复印件1份(首页和学龄儿童当页),③独立产权房产证复印件1份。
C 类:①摸底调查登记表,②父母及学生户口复印件1份(首页和学龄儿童当页),③独立产权房产证及交税发票复印件1份或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复印件1份或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