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撤销新城公园等临时经营场所的通告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社会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治区文明城市和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秩序高质量发展,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擦亮“寿乡”品牌。经研究,决定撤销投资大厦广场、新城公园周边的临时经营摊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在以上区域内的临时摊点自2021年7月20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二、请相关经营摊点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规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经城管工作人员规劝仍拒不改正的,我局将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并依法处罚。 三、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临时性经营场所的规划与管理,高质量打造富有“寿乡”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入室入市守法经营,推动城市市容环境和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浦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