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灵山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原所长檀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2019年春节前,檀某先后收取个体老板唐某某、某房地产项目经理庞某某送给的现金8万元、名贵酒品1箱。此外,檀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檀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浦北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干部陆某昌、职工王某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陆某昌、王某伟在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联合执法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提前告知管理对象查车信息等方式,帮助超载超限车辆避开检查或不予处罚放行,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其中,陆某昌收受现金、微信红包、香烟、干沙虫等财物共计12145元;王某伟收受财物3305元。2020年9月,陆某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来源丨钦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