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寨圩镇货车与油罐车相撞造成油污泄漏事故
10月27日,浦北县寨圩镇沙梨桥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油罐车当场泄漏大量油类流入寨圩镇沙梨江水域以及附近玉米地,油类持续扩散污染水源,同时污染了沙梨桥附近的农作物及土壤。浦北生态环境局以及寨圩镇政府立即展开应急处置,及时降低该起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油罐车当场泄漏大量油类
该起事故发生后,浦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提前介入该起事故的处理。11月12日,覃博文副检察长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与浦北生态环境局、寨圩镇政府、浦北县交通警察大队寨圩中队召开事故处置分析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造成的污染程度。县检察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向浦北生态环境局、寨圩镇政府对此次油罐车泄漏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案提出建议,并引导事故双方进行磋商调解。
浦北县检察院与浦北生态环境局、寨圩镇政府、县交通警察大队寨圩中队召开事故处置分析会
经浦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事故的处置,事故双方达成和解,由事故肇事方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共计5万多元。日前,赔偿款已赔付到位。
防止油类大量流入沙梨江,工作人员在堵住桥面泄漏口
浦北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保护好浦北县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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