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钱?捡钱?分钱?诈骗!泉水派出所为受骗群众挽回损失
当你走在路上,或者在等车时 如果看见有人掉了钱包 你会怎么做呢? 是提醒对方,还是据为己有? 答案当然是报警了!
近段时间来 各地“掉包分钱”案件时有发生 骗子的伎俩层出不穷 但只要我们不贪心、学会防范技巧 就很容易识破这种骗局套路
案 件 回 放
近日,浦北县公安局泉水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以“掉包分钱”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0多元。
6月20日,泉水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张先生报警称,其在泉水镇旧州村委坡心队村路口被3名男子以“掉包分钱”为由,诱骗其“上钩”,最终遭到他们的威胁恐吓,被骗了存放在家里的两万多元现金。接警后,泉水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经侦查,发现辖区的吕某、徐某、廖某有重大嫌疑。在充分掌握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立即展开严密追踪布控,10月11日,泉水派出所成功抓获嫌疑人吕某、徐某、廖某,并帮受害人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经审讯,嫌疑人吕某、徐某、廖某对他们以“掉包分钱”为由诈骗受害人张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出以同样的方法在其他县城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吕某、徐某、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2日,受害人张先生到泉水派出所领回部分被骗钱款,并对办案民警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大家一定要提升防范意识 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贪小便宜,不要马虎大意掉入陌生人设下的骗局,不要轻易跟随陌生人进行“分红”或“交易”, 天上不会掉馅饼,勿让诈骗分子抓住事主欲发横财的心理弱点而得逞。碰到此类嫌疑人或发现此类案件发生,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防范胜于“止损” 如不小心被诈骗财物 也要懂得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止损” 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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