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攻坚行动】安石一妇女多次入室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浦北县公安局安石派出所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兰。
2019年9月,安石镇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民警结合多起案件现场的作案手法及嫌疑人基本特征,发现嫌疑人的主要作案对象多为村里的老年人。经侦查,秦某兰有重大嫌疑。
在农村,很多村民都是早出晚归务工,家中无人看管,甚至有的家门处于不上锁状态。秦某兰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平时经常向别人借钱借物不还。她见有机可乘,便动起了歪脑筋,偷偷潜入住宅内进行入室盗窃。秦某兰还携带两个年幼的儿子进行盗窃,让两个儿子帮她放风,给孩子们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周边群众对其盗窃行为深恶痛绝。其丈夫阮某无经济来源,明知妻子秦某兰入室盗窃他人钱财,不但不阻止,还帮助其妻子掩饰、隐瞒所盗财物,并将所盗财物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近日,安石派出所民警在其家中将秦某兰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秦某兰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秦某兰、阮某进行刑事拘留。
夏季是入室盗窃犯罪相对多发的季节。为避免财物遭受损失,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群众须知,家中不宜存放过多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不宜被发现的地方。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即便临时外出,也要将门窗关好、锁好,并养成检查的习惯。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