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6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20年6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行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某从事非法经营、高利放贷、开设网络赌球等方式攫取非法利益,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为追回本金、高额利息及赌资,便以发放工资、请吃玩耍、提供免费毒品吸食等方式笼络聚集了被告人邱某兴、李某谕、曾某繁、杨某琪、黄某爵等人,形成了以张某为首要分子,邱某兴、李某谕、黄某爵为重要成员,曾某繁、杨某琪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钦州市城区为据点,在开设赌场、非法放贷行业,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逞强示威、称霸一方,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以扩大非法影响、谋求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严重扰乱了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告人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2012年12月至2018年5月,先后以银行转账、现金、送汽车等方式多次送给时任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谢某某财物折款共计85.48万元,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活动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人员实施犯罪和个人实施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某兴积极参与实施集团犯罪中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谕、黄某爵、曾某繁、杨某琪积极参与实施集团犯罪中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多、案情重大复杂,浦北县人民法院曾于2020年5月20日至21日,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分别就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据交换等方面内容,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
控辩
为确保该案庭审安全、有序、顺利,浦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浦北县人民法院调配充足警力做好庭审安全保障,并严格落实被告人穿戴隔离服、护目镜、手套、脚套、口罩,庭审、羁押和旁听场所、押解车辆消毒,庭审场所与旁听场所分离,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符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要求,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法庭在依法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后,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浦北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