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黄镇城镇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通告 “张黄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优美的环境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按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品质、优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规范经营秩序,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四入三清理”即“四入”(经营入室、摊点入市、垃圾入桶、车辆入住)“三清理”(太阳伞、卫生死角、小广告)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城镇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张黄镇城镇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1、农贸市场、秀灵路、张黄中学、世聪广场、建设路、新南街、文化街、城东路、卫生路、新兴街、解放路、文化东区、东方大道、东方路、东方医院、新车站等周边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室外经营等临时摊点必须入室或入市经营。 2、依法拆除各种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及屋前伸缩蓬等现象。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四场二点”整治工作,即(洗车场、二手车场、砂石场、机械租卖场、废旧回收摊点、石材钢村加工销售点)。 三、从即日起,在城镇范围内开展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并长期保持。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阻碍破坏整治行动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煽动群众闹事或经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参与到环境秩序整治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把张黄镇打造成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城镇,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美丽大张黄。 张黄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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