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的形势,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支队决定从2020年3月30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和考场 (一)自3月30日起恢复的考场有: 1、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目一考场 2、钦州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湾考试中心)大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小型汽车科目三茂盛考场;
3、灵山县 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目一考场 灵山县昌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场。
4、浦北县 浦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目一考场 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场。
(二)自4月7日起恢复的考场: 1、钦州市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钦廉林场)大型汽车科目三考场。 二、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疫,听从指引安排。 2、考生应按照预约的考试时间到达考场,避免聚集等候,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至少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减少物理接触。 3、考生全程自觉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及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场内,注意公共卫生,请勿吐痰、乱扔垃圾,离开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好考场的环境卫生。 具体咨询电话:0777-2817788。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