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恢复我县部分交通运输客运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恢复进出我区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经浦北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就恢复我县部分交通运输客运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际客运班线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终点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意后有序恢复。 二、县际客运班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恢复浦北至钦州县际客运班线。其他县际客运班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复。 三、县内客运班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
四、公交线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
五、出租汽车运营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有序恢复出租汽车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的运营服务。
六、省际客运班线 省际客运班线和省际客运包车恢复时间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知执行。
七、汽车客运站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涉及以上客运班线运营的客运站、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使用。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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