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驱车百里,直达“老赖”家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陈某进行司法拘留,并成功执行到位金额40万元,以高效率、强有力的行动实现春节后执行攻坚战“开门红”目标。
原告广西浦北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陈某、梁某、陈某峰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浦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某、梁某、陈某峰三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26703元给原告广西浦北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然而,协议还款期限已过,三名被告仍未将借款归还给原告。无奈之下,原告广西浦北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8日,浦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梁某、陈某峰三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广西浦北某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然而,被执行人陈某、梁某、陈某峰三人仍然无动于衷。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快速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于2019年1月17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防止被执行人利用节假日“躲债”,规避执行;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于2019年1月25日直接到合浦县被执行人陈某的家中,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明理释法、耐心劝诫,并告知其拒不执行法律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陈某口头答应尽快还款,但实际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春节期间,被执行人陈某还企图打算外出旅游,但因被列入失信名单而没有办法购买飞机票后未得逞。后该院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早早出发前往合浦县被执行人陈某家中,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司法拘留并移送浦北县看守所。当被执行人陈某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就赶紧向其朋友借款40万元,先归还部分款项,并承诺余款及案件执行费于近日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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