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不太冷 浦北法院司法救助让孤儿过“暖冬” “谢谢叔叔阿姨们,谢谢法院,我和爷爷奶奶的生活总算有着落了。”近日,10岁的韦某接过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他送来的2.5万元司法救助款时泪水夺眶而出,激动的说道。 2009年11月8日,韦某的父亲驾驶摩托车与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的马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韦某的父亲身受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韦某的母亲在父亲去世后外出广东,多年来不回家,再无音讯。刚刚一岁的韦某从此成了孤儿,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生活十分困难。无奈之下,韦某于2011年7月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支付赔偿款199656元给原告韦某。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韦某逐于2013年4月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询了银行、土地、房产、工商、车辆等登记部门后,并没有发现马某有财产登记情况,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属于执行不能案件。但法院执行局干警一直惦记着这个可怜的孤儿,经过申请和一系列的资格审核后,该院将这笔2.5万元专项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韦某手中,暂时解决了韦某读书、生活的燃眉之急。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先后向13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7万元。 (来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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