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马某某通过在网上购买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借款的方式,向他人借款285000元,随后玩起了失踪。然而,“小聪明岂能斗过大智慧”,马某某始终还是落了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下场。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某退赔犯罪所得28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通过网上办理假证QQ群购买了两本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然后,谎称在广西贵港市承包有装修工程,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为由,于2018年2月9日、25日、3月7日、5月15日,以位于广西浦北县小江镇商业街某单元的虚假房屋所有权证、广西浦北县小江镇容桥阳光城一栋某单元的虚假不动产权证书、广西浦北县寨圩镇绿宝石花园某单元的虚假房屋所有权证先后四次向被害人赵某抵押借款共285000元。借款后,被告人将借款用于偿还债务和消费挥霍。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害人赵某多次催促被告人还款,而被告人马某某则谎称2018年6月8日前还清借款,但期满后被告人马某某仍没有将借款归还被害人,并失去了联系。被害人赵某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2018年8月15日,被告人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至今被告人马某某还没有将借款归还被害人赵某。
浦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马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如今,随着房产买卖、抵押交易的日益频繁,利用假房产证实施诈骗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因此,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出租和私人借款三类经济活动中,须提高警惕,避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来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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