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赌博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经营的,不少人因沉迷于赌博,从小康生活到一贫如洗,赌博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更是诱发各类犯罪的毒瘤。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浦北县公安局的游戏机24台,予以没收;扣押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39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2月14日,被告人黄某租用位于广西浦北县寨圩镇土东街一铺面开设赌博性游戏机室。同月23日,被告人黄某雇请他人管理后便前往广东务工,该游戏机室营业期间,每日均有人数不等的赌博人员进行赌博。2018年2月26日,公安机关前往查处该游戏机室,当场抓获代管理者和在场的七名赌博人员,当场扣押“飞禽走兽”游戏机1组(有8个独立操作的座位)、“城市快线”游戏机16台和涉案赌资人民币1396元。经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鉴定,扣押的游戏机均属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
2018年6月9日,被告人黄某在深圳龙岗区平湖火车站出口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24台电子游戏机开设赌博场所,供他人进行赌博,且容留3名未成年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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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男子利用电子赌博机牟利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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