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老农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 公 告 浦北县“老农保”参保人员: 我县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建立起来的,起初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后该项工作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我县从2012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加快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工作部署,我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针对原“老农保”参保人员姓名模糊不清、身份证号码缺失或错误、住址不详等信息资料不齐全问题,组织开展原“老农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收集完善工作,确保该部分参保人员在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录入,为做好清退工作做实基础信息。 由于此次信息收集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广大“老农保”参保人员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 ①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还)‚ ②“老农保”参保手册原件或原件 ③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1份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到户籍所在镇(街道)的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所在村委(社区)办理相关参保信息的完善手续,为此带给你的不便请多多包涵。 未尽事宜,请联系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 咨询电话:0777-8212101 0777-8318019。 特此公告。 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