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实施后,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将有哪些变化? 5月2日,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陆家俩进行了解读。被扣车停车费由谁承担?在交通事故中,因扣留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究竟该由谁承担?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困扰着很多人。
新规对于这一情况进行了明确:对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另外,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陆家俩说,此次修改的新规,更加健全和保障违法当事人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扣留的车辆查验完毕后,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但当事人逾期不领取,所产生的停车费需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按照新规,5月1日起,发生交通事故后拖车产生的费用,也由交管部门来支付。陆家俩说,2015年6月起,南宁开始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要求,交通涉案车辆的拖车费及保管费改由市财政承担,不再向车主收取这些费用,因此,在这一方面,新规对南宁没有影响。
(网络配图)
处理时间或将大大减少
不少车主可能有这样的经历:在交通事故中,一旦车辆被扣留,需要经过车辆查验等一系列环节,有时候等上半个月乃至一个月,车子都不能领回来,对车主造成极大的不便。
今后这一情况将大大改观。此次新规简化了伤人事故(编者注: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对事实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在不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可以快速处理。
陆家俩说,以前,如果走一般程序事故处理的话,需要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找证人作笔录等工作。而申请快速处理,仅就免掉检验鉴定环节而言,正常情况下,最长可以缩短一个月时间,“以前,如果遇到检验鉴定比较复杂的情况,检验时间还可以延长至60天。也就是说,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今后成功申请快速处理后,最长可以缩短60天”。
另外,按照新规,对于走一般程序的伤人事故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比较清楚以及对事故责任都没有异议,事故发生后的3天内仍然可以申请快速处理。交警部门通过审核后,会在5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网络配图)
3种情形可申请复核
以前,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是不予受理的。新规放宽了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等3类情形纳入复核申请范围。
陆家俩说,在南宁,适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较多,约占整个事故总量70%以上,此次放宽申请复核范围影响深远。
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新规还新增了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
另据陆家俩介绍,之前,经法院受理的事故就不能复核,哪怕是在交管部门受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诉讼的,复核一方也要终止。新规取消了这一规定,并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法院、检察院,以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重违法不能“自行协商”
按照新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确定责任;一般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均可以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
但陆家俩提醒,如果涉及醉驾、无证驾驶、无牌以及涉毒等比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哪怕只是财产损失事故,也不适用于自行协商的方式。
现实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经常出现当事人争执不下的情况。对此,新规规定,如果采取自行协商方式,事故双方在自行取证后,必须将车辆移到安全以及不阻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才能对事故进行协商,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如果在现场僵持不下,执法人员将依法处罚。
另外,在事故处理中,除了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新规还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快把这些变化转告给你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