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黄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优美的环境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规范经营秩序,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流动摊点入市经营、固定摊点入室经营”标准全面开展集镇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农贸市场、秀灵路、张黄中学、世聪广场、建设路、新南街、文化街、城东路、卫生路、新兴街、解放路、文化东区、东方大道、东方路、东方医院、新车站等周边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室外经营等临时摊点必须入室或入市经营。 三、从即日起,在城镇街道范围内开展城镇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并将长期保持。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阻碍破坏整治行动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煽动群众闹事或经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参与到环境秩序整治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把张黄镇打造成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城镇,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美丽大张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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