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年 长寿之乡--浦北 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的家,浦 北! 将开启新的篇章
这是一座古老的小城 千年的沧桑在这里留下痕迹 这是一座年轻的小城 绮丽的风光在这里熠熠生辉 这就是“世界长寿之乡” 浦北 一、奖励对象 县内新建(或重新装修)的星级酒店(宾馆)、快(便)捷酒店、特色主题酒店、特色民宿、农家宾馆、家庭旅馆等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场所。(以下统称“酒店”) 二、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奖励时间节点界定 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日前新建(或重新装修),各项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善,且正式对外营业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酒店。 三、奖励标准 (一)重新装修的酒店奖励标准:(评定等次后,按酒店床位数进行奖励) 1.从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装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安装调试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正式对外营业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县内重新装修的酒店质量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分三个等次奖励。评定总分达到451-50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2500元;评定总分达到401-45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2000元;评定总分达到301-40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1500元;各等次合计的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2.从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装修,在2018年1月1日至5月1日期间安装调试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正式对外营业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县内重新装修的酒店质量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评定总分达到451-50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2000元;评定总分达到401-45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1500元;评定总分达到301-400分的,每个床位奖励1000元;各等次合计的最高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二)新建酒店按国家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标准进行奖励: 按照国家三星、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投资新建的酒店,从2017年5月1日起新建,在2018年5月1日前安装调试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正式对外营业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酒店,在评星成功后,奖励标准为:达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达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达国家五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四、评定条件 奖励对象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具体以县旅游局牵头制定的评估细则为准): (一)环境整洁优美。 (二)居住舒适温馨。 (三)餐饮卫生安全。 (四)服务优良周到。 (五)管理规范有序。 五、验收办法 (一)酒店业主经自行评估认定符合奖励标准的,持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有营业执照以及能够反映符合上述五个奖励评定条件的佐证材料等),分别于2018年1月5日和2018年5月15日前向县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旅游局在收到酒店业主书面申请后,牵头组织县工商、商务、财政、消防、公安、环保、市政、安监、食药监、卫生防疫、物价等部门和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核验及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联合评估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将验收结果和奖励事项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设定标准奖励给酒店。奖励资金从浦北县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监督管理 (一)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酒店业主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收回已享受的奖励资金。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奖励办法实施情况同时接受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业主在2017年期间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恶性投诉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受理申请奖励评定。 (四)申报企业(业主)应积极配合旅游行业管理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积极参加县旅游局、县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自觉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七、其他 (一)具体实施方案以《关于加快提升浦北县住宿业接待能力实施方案》(浦政办发〔2017〕51 号文件)为准。 (二)本方案所设奖项与钦州市的相关奖励办法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方式进行奖励(即不重复奖励)。 (三)本方案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7-8310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