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11月28日,向浦北同城网发表一篇《福旺二级公路边一大栋新建房子不符合建筑范围,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举报收悉,我局已派员现场调查,现答复如下: 福旺镇二级公路边一大栋新建的房屋是福旺镇凤山村委十三队村民李某某所为,李某某建房用地是于2004年12月29日以1万元人民币与凤山村委购买的原村委的旧瓦房,面积约100平方米,空闲地约50平方米。李某某于2012年拆建,并在本户承包的水田扩建,现已建好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主体,首层租给他人做汽车修理,建筑占地面积544.41平方米。该房屋北向距离二级公路中心线11米,距二级公路水泥路面边缘6.5米,南向距离二级公路中心线17米。 在李某某占地动工建房期间,福旺国土资源管理所已多次制止,责令停止施工,但李某某以向村委购买了的土地为由强行占地建设。经调查,该宗地未有任何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或相关准建证件。对李某某非法占地行为,我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更迅速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如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6。
浦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4日 相关 链接:福旺二级公路边一大栋新建房子不符合建筑范围,谁发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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