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浦北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实施我县 “兴产业、建交通、扩城镇、办旅游”四轮驱动发展战略,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治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法定选举日确定为2016年7月18日。
根据选举日和有关法定时间的安排,这次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六个阶段进行: 6月1日前,是第一阶段:主要是做好成立工作机构、开展调查摸底等准备工作; 6月1日-6月28日,是第二阶段:主要是开展宣传发动、进行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 6月29日至7月20日,是第三阶段:主要是组织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选举县、镇人大代表; 7月下旬,是第四阶段:主要是对县、镇当选人大代表进行审查,最终确认代表资格; 8月至9月,是第五阶段:主要是组织召开新一届县、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9月至10月,是第六阶段:主要是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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