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那林孕妇蔡某,于2014年10月16日20时56分,以“先兆临产”收住我院产科。该产妇在我院住院期间,我院按诊疗常规处理,并将病情和治疗方案告知产妇及其家属。当病情发生变化(胎儿宫内窘迫),有剖宫产手术指征时,医生建议及时做剖宫产手术,并告知手术的必要性和风险,但产妇及其家属拒绝做剖宫产手术,并签字“不同意手术”,不配合治疗,最后导致胎死宫内。 蔡某家属不接受事实,认为胎儿死亡是由医方所致而引发纠纷,要求我院“赔钱私了”。我院认为,我院无医疗过错。建议其走法律途径,但产妇蔡某家属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10月18日、10月27日、10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蔡某家属持续多次聚众到我院吵闹、咒骂、拉横幅,严重扰乱我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日常办公,违反了国家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就该纠纷,浦北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议蔡某家属走司法途径解决,但蔡某家属拒绝。
浦北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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