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子俊(35岁)报称送货员。案情指出,3名男事主于今年8月19日在香港黄大仙凤舞街40号摩士3号公园打篮球后大汗淋漓,遂往更衣室洗澡,其中一名事主看见被告利用手机拍下他们的裸照,然后躲藏在更衣室分格内,事主立即报警。警方到场拘捕被告,在其手机内发现两张裸照。
辩方求情指出,被告已婚,妻子现于内地,被告因受不住诱惑,拍下3名事主的裸照。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8日,以待心理及背景报告。
(原标题:港男子称难抵诱惑 承认在更衣室偷拍男青年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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