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浦北县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浦北县道路范围内对部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举报的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五)三轮车违法载客;
(六)面包车违法搭载学生、黑校车、校车超员的;
(七)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大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的;
(九)大货车超载的。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浦北县交管大队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0777-8217110,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二)现场举报。举报人可在浦北县交管大队执勤执法站点等向执勤民警现场举报上述违法行为。
三、举报证据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有效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应提供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车型、号牌、车身颜色、违法类型、车辆行驶方向等相关信息,积极协助调查取证。浦北交管大队将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处置
接群众举报后,浦北交管大队将迅速进行现场查处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信息的核实处理情况。
五、有效时限
本通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