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月13日,我区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杨某某是深圳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我区已于第一时间对该名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进一步寻找与该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现将该密切接触者近日的行迹公告如下。
杨某某在钦州市的行程轨迹
(一)1月11日:8:00左右,驾驶汽车与朋友李某、游某从深圳返回钦州(全程高速公路,车上3人均佩戴口罩,轮流开车),期间在多处高速服务区休息,除在吸烟区吸烟(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外均佩戴口罩。20:00左右经六钦高速久隆收费站人工收费通道下高速(杨某开车、戴口罩),下高速后换游某开车返钦。回到钦州后,游某先送李某到东盟大酒店,再送杨某某回到御珑湾的家中,然后游某从御珑湾小区自行离开。杨某某抵达家后未在别处停留,晚上在家中吃饭,与妻子及两个女儿共同生活。
(二)1月12日:11:00左右,离开家与在御珑湾小区等待的游某驾车到东盟大酒店接李某,然后一起到市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期间未在其他地方停留。12:00左右在市中医院核酸检测采样点停留约半个小时,期间与10余人排队等待采集核酸检测样本(期间佩戴口罩)。采样完成后,驾车送李某回东盟酒店后,便返回到御珑湾(游某从御珑湾自行离开),外出期间均佩戴口罩、未在其他地方停留。随后按要求居家未外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与该名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钦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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