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执行难 | “老赖”藏着豪车拒不执行 “人车两空”忙还款
日前,申请人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张黄支行成功收到来自被执行何某、余某欠下的20多万元执行案款。至此,浦北法院顺利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被执行人何某、余某因生意经营需要向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张黄支行贷款20万元,约定在2018年底全部还清,到期后,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张黄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何某、余某声称手里没有资金,一直未将借款及利息归还。2019年,陈某到浦北法院起诉立案,经法院判决,何某、余某应在判决书生效的5日内还清全部借款,但何某、余某仍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19年7月,陈某申请执行立案。
案件进展: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首先向何某、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何某、余某一直没有任何回复。后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何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但何某一直跟法官玩“躲猫猫”,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手段寻找未果。8月底,法官以另一名被执行人为突破口,对其进行多次传唤仍未履行,遂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见同伴“锒铛入拘留”之后,何某驾驶其宝马车便悄悄现身张黄镇“打探情况”,敏锐的法官借此机会将何某传唤至法院,并依法将车辆扣押。
被执行人签下保证书 浦北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扣押 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何某、余某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在10天之内将欠下的20多万元全部偿还,若到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浦北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的宝马车,拍卖款用于偿还本案案款。
最终,何某、余某将所欠下的案款全部打入浦北法院执行案件标的款专用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全部案款到账之后,依法为何某、余某办理了解除扣押车辆的手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完毕。
(来源:浦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