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通报 一、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干部黄某光不按规定驻村开展工作问题。2018年3月起,黄某光在担任官垌镇芳田村驻村工作队员期间,不按规定驻村开展工作,该镇扶贫工作分队长多次对其约谈,官垌镇在扶贫工作例会上对其点名批评后,依然不按要求驻村,致使芳田村扶贫项目落实等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黄某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乐民镇西角村党支部书记曾某有、镇村建所原工作人员宁某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5年,乐民镇西角村委村民黄远某、曾爵某等11户农户分别以无房或旧房子地基、墙体等构件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继续居住需拆除为由,向村委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曾某有在明知该11户农户申请新建住房地址是水田的情况下,仍然分批召开评议会议,表决通过黄远某等11户农户的危改申请并上报镇村建所,宁某没有对此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就通过验收,致使上述11户农户违规占用水田建房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共203200元。2019年6月,曾某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上述11户农户退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
(来源:清风浦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