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可是,有些人 发生摩擦就习惯 用暴力解决问题 结果,非但问题得不到解决 反而留下了前科劣迹
2019年4月17日,浦北县公安局白石水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将涉嫌殴打他人的覃某、黄某棠、黄某豪、黄强某、梁某毅、梁某成等6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2019年4月5日凌晨,白石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浦北县白石水镇某网吧旁打架斗殴。接报后,白石水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出警了解,白石水镇中林村委覃某与白石水镇大塘村委何某因琐事发生矛盾,此后覃某一直记恨在心。4月4日晚,覃某约朋友到白石水镇某大排档喝酒,没想到碰见何某。喝了酒的覃某因旧仇一时控制不住情绪,便和黄某棠、黄某豪等5人追打何某。当民警到达现场时,6名违法人员已逃离现场。何某已被群众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鉴定,何某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为轻微伤。 4月17日,涉嫌打架斗殴的6名违法人员被白石水派出所民警抓获。经审讯,覃某等6人对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覃某、黄某棠、黄某豪、黄强某、梁某毅、梁某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全民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和谐平安浦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