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9111|回复: 14

[热 议] 教训!浦北2个网民因为在网上说了这些言论,被警方依法教育训诫了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直接访问本页内容
发表于 2018-8-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微信图片_20180810095008.jpg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个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如果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危害了社会和他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钦州市网警就公布了几起因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

       1、钦北区一网民在网上发布过激言论被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钦州网警接网民举报,一网民在网上发布影响民族和谐的过激言论。接到举报后,钦州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于8月4日将周某依法传唤到案,经询问,网民周某(钦北区大寺镇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与他人的纠纷原因,一时之气发表了上述不当言论。经民警教育批评,周某认识到该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不再随意发布此类过激言论。目前,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浦北网民因在网上扬言炸银行被警方教育训诫
7月11日,浦北警方依法教育训诫了在网上扬言炸银行的浦北县网民韦某、卢某某。据韦某、卢某某称,因生活琐事在网上发牢骚并扬言炸银行,但不会做实际行动。经民警教育训诫,韦某、卢某某意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不该随意发布极端言论,表示今后不会随意发表此类危害社会的言论。

       3、钦南区网民因在网上扬言炸政府、抢银行被警方教育训诫
8月1日,钦南警方依法教育训诫了在网上扬言炸政府抢银行的钦南区网民李某某。据李某某称,发表此言论只是开玩笑随口说的,本人并未持有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经民警教育训诫,李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行,表示今后不会随意发表此类危害社会的言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逞口舌之快,活该!

点评

这算好的,钦州的被抓起来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8-10 15:38
这种人就该抓,散播负面言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8-10 15: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打嘴炮呗,以为不用负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键盘侠就会吹水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噗噗批 发表于 2018-8-10 09:50
逞口舌之快,活该!

这种人就该抓,散播负面言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噗噗批 发表于 2018-8-10 09:50
逞口舌之快,活该!

这算好的,钦州的被抓起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只知道发布谣言会被抓,不知道发布不要的言论也要被处罚的

点评

网络言论不是自由的,要注意用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8-10 16: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nihaoma 发表于 2018-8-10 16:13
只知道发布谣言会被抓,不知道发布不要的言论也要被处罚的

网络言论不是自由的,要注意用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现在国家真的严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危言耸听,活该被警察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文明 和谐 富强 民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网络喷子的典范

点评

哈哈哈,喷子可还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8-10 18: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哈哈哈,喷子可还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南宁
典型的只准洲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5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
说话各个都想装逼,这次留了个黑名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浦北同城网 ( 桂ICP备14007640号-2 )

GMT+8, 2024-11-26 01:30 , Processed in 1.172682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pbtcw.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