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民: 现就“在浦北人民医院消费出来的时候被收停车费,对于病人能不能免下费?”一贴答复如下: 1.根据物价局的批复,我院自2017年3月6日起已实行来院汽车停车收费,收费批文为2014年12月22日发布的浦价函【2014】38号《关于浦北县人民医院露天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和2016年8月25日发布的浦价函【2016】41号《关于浦北县人民医院露天停车场停放收费转为正式标准的函复》。 2.我院在车场入口1、2号门的显眼处,均公示了收费标准,同时明确表明了来院就诊人员凭当日票据享有当日免费停车的权利。 3.对本网贴的当事人,如有疑问可凭有关住院或门诊就诊记录或证明,经查实监控和记录后,可到医院财务科办理退返。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医院工作的监督,祝各位身体健康。 浦北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县物价局批复浦价函[2016]41号文件《关于浦北县人民医院露天停车场停放收费转为正式标准的函复》复印件图片、各出入口停车公示图片、官网公示截图
2014-1
2014-2
2016
1号出入口收费公示
2号出入口收费公示
官网1
官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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