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旺镇万垌村党支部原书记陆安民索要危房改造好处费被处分
2013年,陆安民利用协助福旺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工作便利,在帮助该村委村民涂某某申报危房改造过程中,向涂某某索要6000元好处费,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在组织调查期间,陆安民将收受的好处费全部退还给涂某某。陆安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石六江支书非法占用土地,并非法转让村民被警告处分
周传X在未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组织该村委村民平整土地2692.8平方米,规划为35块宅基地,并将其中9块宅基地非法转让给该村委其他村民,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周传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埇镇油滩村党支部书记林祖泰不正确履行职责被处分
林祖X在农村集体林地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审核把关,在明知承包商与群众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不规范的情况下,仍然同意村委会加盖公章作为见证单位,造成承包商与该村委群众发生林地承包期限争议纠纷,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林祖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门高明村支书非法占有群众财物,私自占为己有被处分
2000年,谭承X收取该村委村民谭某某社会抚养费2000元,将其中的1000元上交龙门镇计生办后,把余下的1000元占为己有。此外,在2001年,谭承X利用负责村委办公楼建设款项收支管理的便利,采取重复列支的手段,套取工程款2000元占为己有。谭承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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