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与朋友到浦北某家KTV唱歌,结果被告知不能自带酒水,否则要加收200%的服务费。朋友拿着一袋刚从超市买的零食只能偷偷塞进包里溜进去。
屏幕文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将加收200%服务费
讨论:顾客应不应该可以自带酒水? ktv谢绝自带酒水到底有没有依据?
从我们顾客方面来讲,浦北的ktv包厢本身就设置了“最低消费”的限制,我们在你们ktv花的钱已经达到了最低消费,按道理包厢是已经算是我们合理租用的了,我们应该有权利外带酒水,否则加收200%的服务费,不等于是重复收费?
ktv谢绝自带酒水到底合不合法?
去年央视新闻就有提到:“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这些餐饮业的“行规”2013年底被北京市工商局确定为“霸王条款”后,受到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及部分餐饮企业的抵制。
最高法:禁带酒水、最低消费违反合同法与消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2日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业制定的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
浦北部分KTV商家员工回应
后来有ktv的商家回应我们称,谢绝自带酒水出于两方面的原因。1、有顾客在包厢内办生日晚会外带蛋糕把包厢抹了到处都是,或者外带的酒水等等会把包厢内的环境弄得很狼狈不堪,所以加收200%的服务费是不过分的。2、谢绝外带酒水也是出于双方权益的维护,我们ktv店内的食品都是安全卫生的,万一外带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发生饮食安全问题我们也承担不起。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来看,“谢绝自带酒水”确属霸王条款! 但是对于商家的回应似乎也有一定道理,对此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