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事业呈现跨越式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浦北县新建农村公路489.7公里88条,总投资13629万元,实现全县260个建制村委通等级公路,198个行政村通硬底化公路,占全县村委总数的76%,超额完成钦州市十一五期间通硬化公路村委60%的目标。而在《浦北县“十二五”期间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中,浦北县交通部门共编报项目739个,其中农村公路项目就有730个,总投资49.2亿元,建设里程2211.922公里。农村公路的大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
“重建设、轻管养”,是农村公路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水泥路建成投入使用后,在管理养护上由于受“重建设、轻管养”思想的影响,片面地认为农村公路水泥硬化路面建设好了,就一劳永逸,不需要管理养护,缺乏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甚至个别乡镇认为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水泥路短期内不会损坏,不管理养护也行,过几年公路损坏了,那是下一届乡镇党委、政府的事,根本不重视目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只求一时能通行,不谋长远打算。所以,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上,全县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思想统一,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体不落实,尽责不到位。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先后分别出台了《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县、乡(镇)、村各级职责都作了明确具体规定。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县至今没有制定实施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从而从客观上造成部分乡镇对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难落实的局面。
(三)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我县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监管工作。虽然自挂牌以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工作做法和经验曾受到周边兄弟县(市)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为规范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各乡镇却没有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没有落实人员和职责,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形成了没人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
(四)资金不配套,投入不到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求,筹资和安排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并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但由于我县财政拮据,目前投入的养护资金极其有限,计划投入严重不足,与实际需求形成较大反差,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乡镇、村两级投入和采取群众“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方式也难以实施。
(五)设施不齐全,配套不到位。
我县的农村公路由于受山区地理条件和建设投资的限制,坡陡弯急,等级较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栏杆、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加之每年的农村公路水毁工程因严重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得到恢复,且越积越多。随着每年自然灾害的发生,今后通而不畅的公路条数和里程将逐年增加,塌方和报废路段将逐渐增多,这些安全隐患对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是一个极大威胁,也是导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之,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巩固建设成果,发挥公路正常效益,延长公路使用周期的有效保障。实践证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成效与否,管养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地方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力度。只有把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地方政策完善配套保障到位,才能真正建立起全县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农村公路管理好、养护好,把这件“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办好办实,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