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浦北1人拟获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进个人表彰,公示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反映,于2025年12月15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综合处(邮寄或直送均以送达日期为准),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副楼401室(邮政编码530025),联
系电话:0771—8808797。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9日附件:
祝贺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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