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解放鞋逛街 发表于 2025-11-17 10:58

赔偿款734498元!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海与被执行人黄鸿杰、黄金、翁守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鸿杰、黄金、翁守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宁海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鸿杰,男,2007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住广西博白县沙河镇双山村八队4号,公民身份号码:450923200705114598。

被执行人:黄金,男,1978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博白县沙河镇双山村八队4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28197803184597。

被执行人:翁守燕,女,198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博白县沙河镇双山村八队4号,公民身份号码:452528198312274867。

执行案号:(2021)桂0722执1095号
未履行标的额:赔偿款734498元。
悬赏金数额: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鸿杰、黄金、翁守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式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额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刘法官0777-8211852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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