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2人被警方查处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辞旧迎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其危害也十分明显。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不仅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物质,加剧雾霾天气形成,影响环境空气能见度及质量,甚至可能会造成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同时还会产生噪音污染,干扰正常生活。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根据浦北县发布的《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县城禁止烟花炮竹燃放的区域:以道路为主要边界划定,东至新坪路(部分至浦东大道),南至益顺街、龙珠街,西至浦西大道,北至和谐街所组成的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内的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月12日元宵节,浦北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中,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起。
禁燃、禁放、禁烧人人有责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从我做起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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