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阳光 发表于 2023-2-17 09:26

浦北抓获54名吸毒人员,其中26人因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另…

新春禁毒第一枪!浦北抓获54名吸毒人员
毒品摧残个人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为进一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禁毒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浦北警方先后抓获54名吸毒人员,打响新春禁毒第一枪。


    浦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过前期积极开展摸排工作,认真梳理涉毒案件线索,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全力推动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收网行动开展。目前,赵某、马某钦等26人因吸毒成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尹某杰、尹某瑞等26名新发现吸毒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彭某先、陆某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社区戒毒。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蒙恰恰哦 发表于 2023-2-17 09:43

干得好!给你们点赞!

街边有条狗 发表于 2023-2-17 09:45

蒙恰恰哦 发表于 2023-2-17 09:43
干得好!给你们点赞!

能戒得了吗

挡不住的疯情 发表于 2023-2-17 09:46

蒙恰恰哦 发表于 2023-2-17 09:43
干得好!给你们点赞!

应该抓贩的!!打击源头

跑得快 发表于 2023-2-17 09:48

这些人有些是屡教不改了吧

如哥 发表于 2023-2-17 09:49

屡教不改,灌辣椒水!

慢一点 发表于 2023-2-17 10:16

黄赌毒这些都不要碰,害人害己

回到过去了 发表于 2023-2-17 10:17

这些人自作孽,希望不要害了自己的子孙后代

水鳖大只 发表于 2023-2-17 10:24

这种小孩以后找工作或者当兵考编会受影响吧

泉水清澈 发表于 2023-2-17 11:06

拒绝毒品!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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