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皇山的一棵草 发表于 2022-12-27 09:33

受伤还担责!浦北往灵山方向路段一小汽车与同方向自行车发生碰撞

导读:驾驶自行车是绿色环保的代步方式,也是锻炼身体的有效方法!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辆,也是“肉包铁”的存在,上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身安全负责,须知车祸猛如虎,大意不得!

2022年12月07日上午8时许,劳某某驾驶桂ND19***小轿车沿S312省道由浦北往灵山方向行驶时,正好前方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黄某某左转斜穿马路,劳某某驾车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取证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劳某某没有注意观察前方的车辆行驶动态,没有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横过机动车道时没有下车推行、没有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劳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骑自行车穿越道路时,要注意左右来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选择下车推行通过,不能觉得距离近或为了节省时间而随意横穿马路。

仲夏夜 发表于 2022-12-27 09:37

不是谁弱谁有理!希望能吸取教训

内心纠结捂住 发表于 2022-12-27 09:38

仲夏夜 发表于 2022-12-27 09:37
不是谁弱谁有理!希望能吸取教训

希望早日康复

姑姑杨 发表于 2022-12-27 10:33

过马路前要认真看看有没有车辆呀

大太阳 发表于 2022-12-27 10:34

仲夏夜 发表于 2022-12-27 09:37
不是谁弱谁有理!希望能吸取教训

有些阿姨啊叔开车根本不看路的,自己就是霸王一样

广平 发表于 2022-12-27 11:33

在路上骑车可不能马虎

我也不懂 发表于 2022-12-27 11:47

广平 发表于 2022-12-27 11:33
在路上骑车可不能马虎

还是没有戴头盔的

啊啦油 发表于 2022-12-27 15:05

广平 发表于 2022-12-27 11:33
在路上骑车可不能马虎

马虎就完蛋了

小QQ 发表于 2022-12-27 15:45

开车可不能分神

山佬识海 发表于 2022-12-27 15:47

横冲直撞,这是乱来啊

做人、请低调 发表于 2022-12-27 15:48

姑姑杨 发表于 2022-12-27 10:33
过马路前要认真看看有没有车辆呀

骑自行车视觉那么好,为什么有车都不会偏,难道觉得自己能比机动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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