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浦北人员注意!关于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部分费用的通告
关于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部分费用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5日零时起,对所有来(返)浦北县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简称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一部分。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人员在浦北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实际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转运费由其本人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和其他费用由县财政统一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伙食费、转运费自2022年4月5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所在隔离场所一次性进行预收。
三、收费对象
2022年4月5日零时起所有从县外和国内涉疫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浦人员和其他需要集中隔离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群众提高警觉意识,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防控思想不放松、不松懈,并加强自我防范,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真正使常测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扫广西健康码等成为每一个群众的自觉行为和新的生活方式。
(二)凡集中隔离人员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服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共守健康家园!
浦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5日
钦州貌似一百七十多,浦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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