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乐民镇一塑料厂生产废水污染环境,厂区负责人被执行行政拘留
污染水质?恐有牢狱之灾!11月下旬,浦北县生态安全局(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在对浦北县乐民镇宏发塑料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中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的要求,将生产废水经过收集池简单沉淀后,通过暗管排入厂区雨水沟,直接排出外环境。 经检测,浦北县乐民镇宏发塑料厂所排放的水污染物指标已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物含量为62.6mg/L,超标3.2倍,水污染物COD 含量为692mg/L,超标5.9倍,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触犯了法律,通过进一步侦查取证,公安机关于近日对案件的厂区负责人江某军和韦某朝执行行政拘留处理。
拍手叫好啊!! 节约成本啊,养殖户有些养猪的也还不是直接直排排泄物 哦豁,这下倒霉了 midd 发表于 2021-12-5 08:38
拍手叫好啊!!
小本生意不好
活该!自作自受
为了自己的小利而破坏环境!实在不该这样
怕不是被人举报?
{:1_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