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司机注意!党员或公职人员酒醉驾将一律抄告纪委及所在单位
导读:春季历来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部署,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春雷行动”,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春雷行动”时间:
3月8日至4月8日,其中3月10号、15号、20号、25号,4月3号、4号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
“春雷行动”区域:
以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为重点,统筹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
“春雷行动”重点:
严查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行、无证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
“春雷”战鼓响,我们在行动整治期间,我们······
严查无牌无证驾驶严查货车超载严查车辆超员严查酒驾醉驾
自3月8日至3月17日开展行动以来,交警部门10天共查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162起,无牌无证683起,酒醉驾142起,货车超载314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让行1346起。
尽管“醉驾入刑”早已实施,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3311起,其中查处二次酒驾137起;城区和国省道共查获酒醉驾驶11580起,农村地区查获酒醉驾驶1731起。
酒驾案例回顾
案例一:
3月16日凌晨,钦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北部湾大道进行夜查时,一辆白色小车准备到达检查点时突然放慢速度,走走停停,后方执勤人员走近小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小客车又突然向前行驶……到达检查点时,经过民警再三喊话后小车才停了下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最后,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月5日,浦北大队小江中队在县城东风桥查获一名酒驾人员,该名男子于2015年就因酒驾被南宁交警处罚过,现属于二次酒驾,3月2日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吊销驾照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3月5日,浦北大队对二次酒驾的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吊销驾照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了解,陈某于2019年3月因酒后驾驶被大队处罚过一次,2021年2月3日再次因酒驾被秩序中队查获。
在“春雷行动”期间,党员或公职人员有酒醉驾交通违法的,交警部门将一律抄告纪委及所在单位。
在此,钦州交警再次提醒: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来源:钦州交警) 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 村里大把多这些 街日出去该抓的估计一大把 北通荔枝林 发表于 2021-3-21 16:17
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
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北通荔枝林 发表于 2021-3-21 16:17
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
这么严重,要通报单位? 感觉乡镇好多这类违法的 北通荔枝林 发表于 2021-3-21 16:17
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
总想着万一 那一车的大人小孩,司机不害怕吗 北通荔枝林 发表于 2021-3-21 16:17
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
就想问一句,违规开远光灯,管不管 再续前缘 发表于 2021-3-21 16:43
感觉乡镇好多这类违法的
山高皇帝远,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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