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的,一律禁止建设!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浦政通〔2020〕3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整治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对农村村(居)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的规定申请批准。未经审批的,一律禁止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不得为乱占耕地建房者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得为利用乱占耕地建房从事经营活动者办理相关证照。水电等相关企业,不得为乱占耕地建房者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二、严禁违法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土地规划管理,严格遵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自2020年7月3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必须立即停止,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由辖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777-12388,县自然资源局:0777-8317515,县农业农村局:0777-8215019。
五、本通告自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25日
农村的大别也一栋一栋的 乡村大别野,拆! 大太阳 发表于 2020-10-26 08:32
农村的大别也一栋一栋的
以前建的房子怎么办?难道占用水田的要拆? 已经建好的要拆,那不是浪费钱财浪费资源了? 车子滴滴 发表于 2020-10-26 08:55
已经建好的要拆,那不是浪费钱财浪费资源了?
既然是违法的,在建之前就应该想到后果了 大太阳 发表于 2020-10-26 08:32
农村的大别也一栋一栋的
农村的房子比城里的房子还漂亮 猜码冠军 发表于 2020-10-26 08:53
以前建的房子怎么办?难道占用水田的要拆?
同问,早些年已经盖起来的,会怎么处理 人来人去 发表于 2020-10-26 08:50
乡村大别野,拆!
拆,来县城买房 大太阳 发表于 2020-10-26 08:32
农村的大别也一栋一栋的
就算是偷偷盖起来了,以后被查出来也会拆的 大太阳 发表于 2020-10-26 08:32
农村的大别也一栋一栋的
耕地都用来盖房子了,那以后谁去种稻谷 面包 发表于 2020-10-26 17:15
耕地都用来盖房子了,那以后谁去种稻谷
请问,年轻人留下来种田,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吗 面面要向上 发表于 2020-10-26 17:16
请问,年轻人留下来种田,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吗
这年头,还有年轻人愿意耕田的? 面子工程
人来人去 发表于 2020-10-26 08:50
乡村大别野,拆!
眼红别人也不要这样子明显加恶心的说出来啊!自己努力赚钱才是正道!
现在农村建房基本都是用水田建的了,又拆过几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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