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家乡 发表于 2020-8-1 08:34

每年11 月至次年3 月,这些地方不能干这件事!老乡们赶紧来看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 号)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秸秆露天禁烧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
       秸秆禁烧是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其中,秸秆具体包括甘蔗、水稻、玉米、薯类、香蕉、油菜、桑枝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
       三、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范围
       秸秆露天禁烧区即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区域。主要包括作为重点管控区的县城规划区及周边区域,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高铁)等道路沿线周围区域和其他区域。
   (一)重点管控区:浦北县县城规划区外围主导上风向不少于15 公里范围内,主导下风向不少于10 公里范围内(详见附件)。包括小江街道、江城街道和龙门镇部分区域。
      重点管控时段:每年的11 月至次年3 月。
    (二)集镇建成区周围2 公里以内的区域。
      (三)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四)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五)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高压输电线路等周围1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六)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四、秸秆禁烧区以外的农作物生产区域划为秸秆限烧区。
      五、管控要求
      秸秆露天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禁止炼山焚烧等行为。在秸秆限烧区内,重大节日和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不得露天烧秸秆。
      在秸秆露天禁烧区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明确禁烧管控要求。
      六、管理规定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废止2019年12月3日公布的“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域的通告”。

2020年7月22日浦北县秸秆露天焚烧重点管控区示意图

欢乐乐民 发表于 2020-8-1 08:36

小江街道、江城街道和龙门镇部分区域,那就是其他地方可以了?

路人不是甲 发表于 2020-8-1 08:38

村里的人才不管你这些,再说都没有真正落实抓一两个来做典型,谁理你

路见不平汪汪叫 发表于 2020-8-1 08:49

欢乐乐民 发表于 2020-8-1 08:36
小江街道、江城街道和龙门镇部分区域,那就是其他地方可以了?

丢,这些东西,看看就是了

长弓 发表于 2020-8-1 08:50

欢乐乐民 发表于 2020-8-1 08:36
小江街道、江城街道和龙门镇部分区域,那就是其他地方可以了?

偏远地区懒得管你,但是路边还有高速路附近不要烧了,影响视线,容易出事的

好好学习的 发表于 2020-8-1 08:55

长弓 发表于 2020-8-1 08:50
偏远地区懒得管你,但是路边还有高速路附近不要烧了,影响视线,容易出事的

支持严打这些烧禾干的行为!太污染环境了

离乡之人 发表于 2020-8-1 08:56

哎,有些人都不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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