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人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致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一封信
致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救命钱”,自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以来,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积极响应,定点医药机构诚信履行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参保人员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医保权益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打赢基金监管这场持久“战役”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县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此,我们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医保基金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挂床住院、虚构医药服务、利用社保卡套取现金等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为构建源头治理,捍卫基金安全,维护好参保人权益,我们谨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告知如下内容,并请自觉遵守:
一、住院“十严禁”
(一)严禁冒用他人之名住院,入院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医保住院登记;
(二)严禁住院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医院或外宿;
(三)严禁同一疾病在14天内重复住院;
(四)严禁将个人自费费用及他人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进行结算;
(五)严禁降低住院诊断标准收治病人(轻症住院),不得诱导欺骗病人住院、手术或大额检查;
(六)严禁住院期间串换检查、药品、中医药耗材、手术等诊疗项目骗取医保资金;
(七)严禁伪造、变造、涂改病历处方、报销凭证、账目、医疗费用单据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
(八)严禁超量带药、列开检查、化验、治疗等诊疗项目出院;
(九)严禁将其他医院、药店、检验、体检等机构发生的费用一并纳入结算;
(十)严禁小病大治,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诿参保人的治疗,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和上下转诊制度。
二、购药“五禁止”
(一)禁止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倒卖医保药品;
(二)禁止使用社保卡购买生活用品、化妆品等非医保药品;
(三)禁止使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
(四)禁止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五)禁止为参保人员虚开、提供虚假。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没有旁观者!让我们自觉遵守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任何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共同努力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到需要治病救命的参保人身上,让自觉依规守法者充分发展,让违规违法者寸步难行!
禁止一切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行为。如有违反行为,医保一律拒绝报销。维护合法权益,你我共同监督!举报电话:0777-8318218。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浦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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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打击这样的行为!******
这种是救命钱,别乱来 居民医保的钱可以保留的吗 这种靠自觉 严厉打击这种相互勾结的行为 有关系的人才能这么做吧 咿呀鬼喊 发表于 2020-4-22 18:03有关系的人才能这么做吧
我这种普通百姓,没这种待遇 一住院了有哪个百姓懂多少,要做哪些检查用什么药都是医生说了算了
这个一般都是医院的问题
医保问题不懂的话,有咨询电话吗 车子滴滴 发表于 2020-4-22 16:52
支持打击这样的行为!
药店里面卖的牛奶那些,都不让刷医保卡了吗 JMJ 发表于 2020-4-22 18:55
一住院了有哪个百姓懂多少,要做哪些检查用什么药都是医生说了算了
有详细清单打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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