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块一斤鱼!平睦镇父子三人非法电鱼4.5公斤,被处以9千元罚款
【引以为戒】1000块一斤鱼你觉得值吗??2019年12月初,在中共浦北县生态安全综合执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县各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公安部门与农业、国土、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强强联手,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违法嫌疑人林某某父子三人涉案物品指认
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县生态安全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与县农村农业局有效联动,对在全县范围内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现象进行打击惩处,其中在平睦镇巡查中发现,违法嫌疑人林某某父子三人顶风作案,使用禁用工具“电鱼机”在六峰江木古村河段内非法电鱼,被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依法缴获捕鱼工具一批和非法捕捞所得的泥鳅、草鱼等4.5公斤。林某某父子三人通过非法电鱼的方式进行捕鱼的行为,导致水域的生物多样性遭到了严重破坏,且电流的冲击对该河段鱼类的繁衍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被县生态安全局查获并移交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违法嫌疑人被处以9000元的罚款。
案件移交农业农村局
为有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浦北县创新管理机制,成立中共浦北县生态安全综合执法委员会办公室,强化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常态化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因此特别有效的维护了“世界长寿之乡”浦北县的生态福祉。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浦北安全卫士)
拒绝电鱼、毒鱼、炸鱼 一定要罚款判刑 问题来了,罚金交了,鱼可以拎回家吗? 有钱人的吃法,表示佩服 上阵父子兵,强 别电鱼了 这玩意危险 坐牢赔偿就好 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大家一起努力 捞鱼不仅破坏生态也不安全啊 这笔钱,能吃好久的鱼了 破坏公共安全和生态平衡的真造孽 还别说 江边鱼味道很好 一声 发表于 2019-12-6 09:57
问题来了,罚金交了,鱼可以拎回家吗?
这个是个问题哦,可能冲公了 一声 发表于 2019-12-6 09:57
问题来了,罚金交了,鱼可以拎回家吗?
1000快一斤,贵哦 吃来很补的,捞了 一声 发表于 2019-12-6 09:57
问题来了,罚金交了,鱼可以拎回家吗?
不罚都不知道长记性 这鱼贵哦,一千块一天 一声 发表于 2019-12-6 09:57
问题来了,罚金交了,鱼可以拎回家吗?
江边鱼,吃起来真香 番轨户 发表于 2019-12-6 10:04
拒绝电鱼、毒鱼、炸鱼
村里不少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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