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县城建成区行政区域内实行全域禁烧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浦北县境内划定秸秆禁烧区域(以下简称“禁烧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
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是指成熟的水稻、小麦、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成熟脱籽后剩余的茎、叶、穗部分。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政策,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二、禁烧区域划定
(一)浦北县县城建成区行政区域内实行全域禁烧;
(二)县城周围10公里区域;
(三)以林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地区,沿高速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
(四)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加油站、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区域;
(五)各镇(街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
(六)各镇(街道)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
(七)重点禁烧区域为小江街道及江城街道。
三、职责及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各自禁烧区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烧区通告。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督考办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禁烧规定,对城乡结合部、交通干线周围等秸秆焚烧易发区域以及冬春烧荒和夏收稻茬焚烧时段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焚烧行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坚决予以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法律依据和责任
禁烧区内、全时段禁烧秸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野外焚烧秸秆,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听劝阻,防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五、加强社会监督
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举报。举报电话: 0777—8315660(浦北县环境监察大队)、0777— 8211202(浦北县农业综合执法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浦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不能烧,要怎么处理?
县城范围内不得烧,那乡镇可以吗 重点禁烧区域为小江街道及江城街道。街上谁烧?! 可呛了呢,天天屋子里都是烟 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烧杆要趁早呀。 秸秆回收就不现实!供大于需 现在不让烧又说没法种地了,中国的农民也就这样了 不能烧?到时到处乱丢你就见 真希望好好治理一下 需要政府出台有效措施才能解决 聪明一休哥 发表于 2019-12-5 09:51
不能烧?到时到处乱丢你就见
这些东西大量堆积在一起,下雨什么的,沤水也是臭臭的 应该找到根治的办法,不让烧农民怎么种地 不让烧倒是给个解决的办法啊 秸秆确实不好处理吧 开春怎么种地 街边有条狗 发表于 2019-12-5 09:44
县城范围内不得烧,那乡镇可以吗
县城是重点检查路段 村镇 道路周围经常有人烧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