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正能量 发表于 2019-6-15 11:35

浦北县小江苏村“2•11”命案:涉案被告人莫某颖被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莫某颖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9年2月11日,莫某颖与被害人在广西浦北县小江街道苏村村委发生口角而厮打,致被害人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莫某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浦北检察

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19-6-15 11:45

我觉得吧,像故意杀人犯就应该直接偿命。除非正当防卫错失造成可以另外判别

坑你妹 发表于 2019-6-15 11:44

死刑现在被限制,但是像这种恶劣行为必须坐穿牢底

撕下无效 发表于 2019-6-15 11:46

我就想知道现在怎么判刑

陌路上的我 发表于 2019-6-15 11:54

杀人偿命,就应该用古代的办法,不然在里面蹲个十几二十几年吧,表现良好又滴滴答答的一些事情后竟然出来了

linxiang 发表于 2019-6-15 13:47

杀人罪变成伤害罪,无语

喜欢与蜗牛赛跑 发表于 2019-6-15 19:18

杀人不用尝命的话那这个世界人命案多啰!

提拉米苏1 发表于 2019-6-16 16:53

喜欢与蜗牛赛跑 发表于 2019-6-15 19:18
杀人不用尝命的话那这个世界人命案多啰!
现在是一命如何处理?

咪喵咪喵 发表于 2019-6-16 16:54

坑你妹 发表于 2019-6-15 11:44
死刑现在被限制,但是像这种恶劣行为必须坐穿牢底

死刑不应该被限制!

大条官垌鱼 发表于 2019-6-16 16:55

苏村的人这么恶的?

关家少爷 发表于 2019-6-16 16:55

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19-6-15 11:45
我觉得吧,像故意杀人犯就应该直接偿命。除非正当防卫错失造成可以另外判别

这个年头什么都是按照法律来的,不是人说的算

qinggangushi 发表于 2019-6-16 16:56

能说话就不要动手,君子动口不动手

86开水 发表于 2019-6-16 16:56

说到底还是太冲动了

可耐橘猫 发表于 2019-6-16 16:57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摸摸自己 发表于 2019-6-16 16:57

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19-6-15 11:45
我觉得吧,像故意杀人犯就应该直接偿命。除非正当防卫错失造成可以另外判别

一命抵一命?!

听我的故事 发表于 2019-6-16 17:18

86开水 发表于 2019-6-16 16:56
说到底还是太冲动了

很多事情都是一气之下造成的

温柔可爱迷人 发表于 2019-6-16 17:23

应该一命抵一命

小朱猪 发表于 2019-6-17 09:06

这年头,还是和气点好

晟敏 发表于 2019-6-17 09:07

摸摸自己 发表于 2019-6-16 16:57
一命抵一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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