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正能量 发表于 2019-5-11 17:30

浦北一男子撞死老人后将其拖进路边草丛,企图掩盖真相并驾车逃逸

       5月5日晚,灵山县陆屋镇广隆村委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伤行人后逃离现场。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交管大队民警马上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通过勘查,民警发现在现场公路旁草丛中躺着一具女性尸体,路面上除了遗落有一双拖鞋及少量车辆部件散落物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民警开展现场勘查
       鉴于案情重大,交管大队随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专案小组,连夜开展走访排查工作。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一夜未眠的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嫌疑车辆。
       5月6日14时20分,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林某俊(男,浦北县小江镇人)抓获。从接到报警到案情告破,民警仅用了16个小时。经审讯,林某俊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5月5日20时10分许,林某俊驾驶号牌为桂NXXX27的小轿车沿XB60线自浦北县往灵山县陆屋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陆屋镇广隆村委路段时,车辆碰撞到正在路上行走的一名老年妇女。林某俊发现自己肇事后,不是第一时间对受害者进行救助、报警、保护事故现场,而是匆忙下车,将受害者拖至路边的草丛中进行藏匿,企图掩盖其肇事事实以逃避处罚,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灵山县公安局

老joker 发表于 2019-5-12 09:01

把尸体藏起来就以为人家不知道是你干的?

福旺汪汪 发表于 2019-5-13 15:16

提拉米苏1 发表于 2019-5-13 09:21
逃得了,良心不安,逃不了罪加一等

这种人要重罚!!

提拉米苏1 发表于 2019-5-13 09:21

官垌李妹 发表于 2019-5-11 17:32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死人咯还想掩盖,这是不可能的

逃得了,良心不安,逃不了罪加一等

官垌李妹 发表于 2019-5-11 17:32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死人咯还想掩盖,这是不可能的

马兰五妹 发表于 2019-5-11 17:33

及时抢救伤者然后自首,还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

陌路上的我 发表于 2019-5-11 17:34

还拖进草丛中去掩盖,厉害了

挤挤更健康吗? 发表于 2019-5-11 17:35

某得救了,救唔到了

山佬识海 发表于 2019-5-11 17:37

厉害了,撞死人拖进草丛里去,这还是头一回见哦,心里素质还是可以哦

内鬼 发表于 2019-5-11 18:46

再糟糕也要救治伤者报警立案,别存在侥幸心理

chenguang 发表于 2019-5-11 20:55

大单哦!

咪喵咪喵 发表于 2019-5-12 09:2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某只骚猪 发表于 2019-5-12 09:22

被抓了吧,这次知死没

牛不吃回头草 发表于 2019-5-12 09:25

看你能逃到哪里去,恶人

水墨 发表于 2019-5-12 09:34

这傻人!真是蠢到家了

荒山 发表于 2019-5-12 16:26

良心大大的坏掉了

SAMA 发表于 2019-5-12 16:26

严判,罪加一等

白水清淡 发表于 2019-5-12 16:27

好好的一条生命

广平 发表于 2019-5-12 16:28

天网恢恢,是逃不掉的

车子滴滴 发表于 2019-5-13 09:20

官垌李妹 发表于 2019-5-11 17:32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死人咯还想掩盖,这是不可能的

这年头居然有人想着逃跑?不知道什么叫天网吗

白石水七哥 发表于 2019-5-13 09:20

官垌李妹 发表于 2019-5-11 17:32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死人咯还想掩盖,这是不可能的

这人是怎么想的?逃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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