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阳光 发表于 2019-4-29 08:34

浦北悬赏1万缉捕发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浦北县公安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地址、有奖举报、发放宣传手册、公开通缉涉黑恶逃犯等一系列攻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
       4月23日,浦北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公开缉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在浦北公安机关的政策施压和强大的缉捕攻势下,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心知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4月2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浦北警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来源:浦北县公安)

ALAN 发表于 2019-4-29 08:35

老老实实把犯过的事交代完

笔波子 发表于 2019-4-29 08:35

行走的人民币自首了{:1_12:}

叮当喵喵喵 发表于 2019-4-29 08:42

主动投案自首,奖金又不得了

Alen 发表于 2019-4-29 08:46

做了坏事还想苍天饶过你吗?

JOE你要么 发表于 2019-4-29 08:53

还算识相,知道自首

爱旅行的蜗牛 发表于 2019-4-29 09:01

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好多犯罪份子都纷纷落网,皆大欢喜为民除害

波子汽水 发表于 2019-4-29 09:07

如果没有悬赏通缉,是不是就不自首啊?

狗剩同学 发表于 2019-4-29 09:33

感觉和上次发的那个通缉照片不太像,是不是长胖了现在?

科里昂先生 发表于 2019-4-29 09:42

狗剩同学 发表于 2019-4-29 09:33
感觉和上次发的那个通缉照片不太像,是不是长胖了现在?

你观察得还挺仔细的呗{:1_6:}

口袋里的苹果 发表于 2019-4-29 09:47

讲真,这人我有点眼熟!!

老joker 发表于 2019-4-29 09:54

叮当喵喵喵 发表于 2019-4-29 08:42
主动投案自首,奖金又不得了

可能犯罪嫌疑人心想着:举报我的人,还得钱,那我还不如自首不让你们拿一万块!

马老板 发表于 2019-4-29 10:00

犯罪一时爽,日后火葬场。

波澜不惊 发表于 2019-4-29 10:07

我刚算出他的方位,他就自首了,我的一万无啊!

梦想的步伐 发表于 2019-4-29 10:08

口袋里的苹果 发表于 2019-4-29 09:47
讲真,这人我有点眼熟!!

是不是感觉错了一次举报得钱的机会{:1_9:}

桑榆 发表于 2019-4-29 10:44

波澜不惊 发表于 2019-4-29 10:07
我刚算出他的方位,他就自首了,我的一万无啊!

他可能也知道你了,先行一步让你错失一万

如哥 发表于 2019-4-29 10:44

沒记得恶了?学自觉了?大牢等侯你,包吃包住,做监老吧!

一个人的战役 发表于 2019-4-29 11:11

如哥 发表于 2019-4-29 10:44
沒记得恶了?学自觉了?大牢等侯你,包吃包住,做监老吧!

会不会在监狱坐久了以后就不想出来了

天上火 发表于 2019-4-29 13:20

马老板 发表于 2019-4-29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犯罪一时爽,日后火葬场。

犯罪有什么爽的,日后赴刑场

听我的故事 发表于 2019-4-29 17:07

这些恶人,就该整治,让他们尝尝法律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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